前幾天跟某人聊天的時候,說到失戀的事。

他說:失戀?我失戀很久了!

我:你失戀有床伴陪啊!又沒差!

他:床伴?早就丟了!
  膩了!


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他月初的時候才在問我要嗑什麼做愛會比較HIGH,他的床伴想嗑看看咧!時隔半個月,就說已經膩了。


這就是床伴的好處嗎?

可以當一對很曖昧的朋友,可是膩了以後隨時可以換個人再來一次!沒有感情的負擔,也沒什麼道德上的責任。你絕對無法這樣對待你的男/女朋友,不能用「膩了」這種藉口來分手,還得想個聽起來很完美但是哭完以後會幹的「你太好了我配不上你」之類的分手理由。

想跟床伴分手,你甚至不需要藉口!只要一段時間不打電話,就沒有人會再想起曾經有過這麼一段情,可是如果你剛好半夜慾火焚身又臨時找不到、剛好男/女朋友不在身邊的時候,你隨時都還是有一個後備的可以找,就算這個剛好也在「忙」,你還能大大方方的掛斷電話打給手機上的其他床伴。

不過床伴也還是會有些壞處的,因為世上沒有什麼事能完美!

你最好不要想跟你的床伴發生感情,第一點,你不能把握對方是不是在床上跟在生活上都能一樣的和你契合!再來,既然一開始就是以要性不要愛的方式在一起的,你又有多少把握對方會因為你這個港口而停止漂泊?這一點我曾經有朋友為此苦惱過,聽說對象還是個很讚的模特兒呢!真是豔福不淺,不過我也不知道他們的後續發展,現在沒什麼聯絡了。

如果你還是個無法自持的人,我不建議你找床伴,我那些個以擁有多個床伴為傲的朋友們,都已經是快卅歲的成年人,多多少少能為自己做的事負責,可是,不見得每個人都能像他們一樣的玩這種性愛遊戲。

無法為自己負責的人,我想我會建議你們玩一夜情吧!搞完就閃,連吻別都省下來了。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i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