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社會很長一段時間,說真的當然看過那種會打女人的男人,翻出以前的舊文:「執迷不悟的女人」,大家看看吧。

 

有的人在小的時候,也許就已經有「拳頭大」就是王者的觀念,可能是從小就被教導了錯誤的做法:你做錯事情所以我要處罰你!

這種以暴治暴的方法,常見在許多的家庭裡面,以現代的說法來看,就是「家暴」。小孩子因為家庭中這種錯誤的教導方式,因而在外和其他人的互動,也會有這種模式出現:他覺得其他的小朋友做錯了,所以就要動手打人。

如果家中長期的受暴者換成了父、母其中一方,通常這樣的家庭會教育出未來另一個施暴著的機率,也相對更大得多。

 

從小看著媽媽被揍,覺得男人就該像爸爸一樣出拳,才像個男人。

或是因為看著媽媽被揍,心裡想:「等我長大以後,要一拳一拳的向爸爸討回來。」

兩種心態都是相同的一個指向:「拳頭大的才是老大!

 

雖然過去的社會,皮癢被揍的小孩多的十個裡面就有九個,但也不是說每個小孩長大就會有這種潛在的暴力傾向,反而有的人會有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的想法產生:自己不愛的事情,就不要讓其他人也去嚐受。

 

施暴者是很要不得的,但是有另外一種人,一樣的要不得!

 

那類人就是:受暴者。

為什麼被揍的人一樣得不到我的同情,不是這樣子的。

 

通常那樣的人,都是一再的忍氣吞聲而長期的縱容施暴者:

第一次被揍的時候,拼命為對方找藉口,說他真的是一時失手,絕對不是故意的。

第二次被揍的時候,說他不會再有下一次了。

第三次、第四次、第五次……,會對自己說都是因為我「XXX」,不然自己也不會被揍。

 

總而言之這事就開始變得沒完沒了,陷入不斷的被打,然後一段時間的恩愛,再被打,再恩愛……的輪迴裡去。甚至有的人會產生病態的想法,一段時間沒被打,反而覺得對方是不是不愛自己了?

這也是為什麼那些被打的人,每每被打之後沒多久,就又歡天喜地的和施暴者同進同出曬恩愛的原因。

 

 

 

周董:爸你回來了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ci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