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許是因為現在經濟真的是太太太不景氣了,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多到嚇死人的程度。
最近因為小住板橋,所以也成了個通勤一族,這才發現,每天!每天竟然有這麼多的人在搭捷運!從來無法想像原來台北市裡容納了那麼多的人呀?
或許是因為現在經濟真的是太太太不景氣了,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多到嚇死人的程度。
最近因為小住板橋,所以也成了個通勤一族,這才發現,每天!每天竟然有這麼多的人在搭捷運!從來無法想像原來台北市裡容納了那麼多的人呀?
星期日的時候跑到台北車站那邊的台灣故事館去逛了一下,門票有點小貴,兩百八,不過可以抵用裡面的消費,買些吃的喝的或是買小東西回去當紀念。
整體來說,還不錯,但是很多東西都不夠老,所以大概只有到五六年級的兒童時代而已。而且感覺起來,就是在騙人的勾當,因為裡頭台灣人很少,在裡面看到的大部份都是日本人。
星期天一大早說是六點就要吃早餐,六點半準時出發要前往嘉義梅山。
結果早上五點就被他們吵醒,但是我又不吃早餐的人,幸好飯店蠻好的,還有準備兩台電腦在大廳供客人免費上網,所以就在那邊逛網路等他們吃早餐。
等他們吃完早餐,要坐『三個小時』的車一路飆到嘉義去,在車上的時候因為太想睡,所以都在補眠,也沒注意到路是怎麼走的,後來才聽他們講說什麼繞到雲林,然後到瑞里去。
星期日原本是一大早要到梅山去的,所以我們也都以為應該是晚上會住在嘉義,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旅行社卻把我們安排住到台南去?
但是因為我姑丈是理事長,算是主辦人,可是他自己也弄不清楚,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自己去問導遊!後來我姑丈才說他原本也以為是嘉義的飯店,但是他沒弄清楚原來飯店在台南,所以就跟旅行社簽約了!嚕!
星期六一大早才五點多,就被我二姑吵醒,他們的社區旅遊找我一起去,所以我,還有我大姑、二姑、二姑丈跟舅婆五個,就一起去玩囉!
因為我二姑丈是他們發展協會的理事長,所以要一手包辦很多事情,大概也是找我們去多充人數的吧!呵!
第一站是到彰化的八卦山去,那個地方我大概是國小的時候去過一次吧!長大就沒有再去過了,很無聊的地方,但是因為那是他們的社區旅行,所以都是些歐巴桑,當然就是走些觀光景點而已,不會有什麼好玩的東西就是了!
之前我姑在問我說要不要跟他們來嘉義玩兩天,問他是要去哪玩,結果他自己也糊里糊塗的什麼都不知道!
後來想說也好,很久沒有出來走走散散心了,所以就跟他一起出來了,還有我大姑跟我舅婆一起,跟我二姑的社區朋友兩台遊覽車。
星四晚上就已經說好了星期五要去我二姑家住,然後星六早上一大早就要一起出發,星五晚上我跟我大姑都只睡了兩個多小時,昨天晚上我是又先回家要拿相機的充電器的,結果沒想到,充電器拿了以後,竟然就插在他家的牆上忘了拔!
所以在玩的時候很怕會拍到沒電!哎!討厭耶!
今天早上一大早的第一站,是先到不知道什麼宮的去給我們『方便』,那邊人擠人的,好像主要是要人捐錢因為他們要蓋廟的樣子?在拜濟公的。
星期六晚上去到台北以後,我二姑丈開車帶我們奔往雙溪,大概十二點多到達那邊,一路上就已經開始在討論要烤肉幹嘛幹嘛的,講到都已經是飢腸轆轆,到雙溪的時候,我大伯已經在門口等我們了!
先叫他買了泡麵,所以一到家裡,就開始準備我們的豪華宵夜去,我大伯準備燒開水煮泡麵,然後我姑拿出他帶來的好用燒烤盤,超輕鬆就烤好滿滿一盤肉來給我們享用,再加上他買的杏鮑菇,整個就是飽到不行!
吃完以後他們幾個人就攤開牌桌打牌去啦!據說是打到天亮哩!
我則是跟我弟兩個躲到樓上去睡,不然那麻將的聲音可是會吵翻天的……。
如果我還是像以前一樣生活在台北,住在台北的話,這次回台北就不會讓我有那麼多的驚訝!台北怎麼變的不一樣?
才一年的時間,怎麼錦州街靜修對面的那排大樓跟警察局已經不見,現在看到的,是一棟嶄新的大樓,家樂福的大賣場,一整棟好大的像新莊IKEA賣場一樣大,我以為我走錯路了!
去到台北的不夜城,一樣是酒店林立,一樣是車水馬龍,我愛吃芋頭冰的那家苦茶店,從一間三角窗金店面,變成小小一間十坪大小的小販了!
路過山哥的手機行,原本的招牌改成了威x電訊,是換了型態還是換了老闆?本應該是聲光舞動的卻變成冷冷清清,不再是廿四小時營業了吧?
第五天,也就是我們行程的尾聲了。
大清早去蛇園看他們賣膏藥,其實那邊也就跟台灣的華西街差不了多少,不一樣的只是那邊是一個園區而已。
一早我們吃完早餐,就坐車回曼谷,先去看珠寶,他們泰國有三寶,人妖、大象和珠寶。
不過這對我這年紀的人來講,也是一樣無趣,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們的設計都是一個樣,醜的要命,陪他們繞了一圈,我跟我妹講我還是到樓下去等他們。就出去外面看書了!
芭達雅的第三天,一大早起來吃完飯店的自助式早餐以後,我們就坐船前往格蘭島。
先坐小船到一個大船上面去,完拖曳傘,這開始有點意思了,我喜歡在天上的感覺!
我終於有難得的歡笑了。
第二天我們一早去就龍虎園看鱷魚,我真的是很意興闌珊,從出飯店我就捧著我的書看,打從國小開始,我最厲害的就是邊走邊看書,我可以不用看路也不怕跌倒,用眼睛的餘光去跟著他們團體一起走,不會跟丟。不知道這能不能算是一個自豪的事呢!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