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在每個階段看待感情的角度都不一樣,年輕一點的我,會說每個人都要勇於追求自己真正的感情。可是當自己親身經歷過幾段感情之後,才更深刻體會到「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感情負責」,雖然現在這個社會,有太多的不倫戀,可是,如果你對身邊的親蜜愛人已經感情不再,已經變質,是不是該勇敢的說出口呢!

  

如果已經沒有愛了,就應該對自己負責,對另一半負責,把真正的想法說出來,維持表面的關係卻又在外跟其他男人交往,不只自己受傷,對家人還有小孩的傷害更大。

  

睡醒後,看了一下今天的新聞,大篇幅的都是伊能靜的緋聞,說他在大陸被拍到跟黃維德「十指緊扣」,然後一堆人要找哈林訪問。

  

昨天伊在城邦的那篇「問號」在他刊出時我就已經看到,那時只單純的感覺他是飛累了想歸巢的候鳥,當然,在這之前我完全不清楚他還跟黃傳過緋聞的事,就算有,我也覺得那是他的私事,只因為他是公眾人物,才這樣被大眾檢視著。

  

其實他很可憐。

很多抨擊他的聲音,說他都已經有小孩了,跟老公又是愛情長跑了這麼久,說他厚顏的出了好幾本書才談愛情,怎麼可以做出這種事來!

當然不管在哪個世代,這樣的不倫戀都是被攻擊最多的,只是,媒體這樣大動作,受傷害的,不是伊,不是黃,是伊的老公與小孩吧!

很想說他有追求真愛的權利,可是其實他沒有,如果今天,他已經離婚,那他可以大方的去追求新戀情,或許他跟哈林是為了保護小孩,所以維持著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,可是,這種假象的生活對小孩難道就不是另一種傷害?

當然他們的家務事是旁人無法理解的,關起房門,他們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我們也無從置喙。

可是,小孩從似懂非懂到懂事的年紀,還有電視跟同學的言談,難道小孩真的就什麼都不懂嗎?

我也不懂。

 如果兩個人已經沒有了愛,那維持著表面的和諧又是為了什麼?

在燈火闌珊時,看視自己,我曾經傷害過人也被人傷害過,深深的體會不管是傷人還是受傷,自己的心裡都絕不好過。

 

我曾經拖著一段感情,一個自己不愛的人過了一段時間,當體會到自己竟然這麼殘忍的在別人的心底一刀又一刀的刻著劃著,突然覺得自己好過份,可是總是不敢當那個先說出分手的人,只好逃的遠遠,不敢回家,不想面對。當對方終於落漠的離去,雖然我鬆了好大一口氣,可是我對他的傷害卻成了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印記,當然這也成了我很大的陰影,總是想著,如果當初早點說出口,是不是能減輕更多的傷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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