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去買早餐的時候在早餐店邊等著邊看報紙,副刊上有篇投搞蠻有意思的。

是說有個人公司裡一個同事老愛學他的穿著打扮,穿了什麼樣的衣服,過幾天總能 看到相似的影子出現,而且還堂而皇之的說:「咦?我這衣服去年就買了,你沒看過嗎!」硬是要壓過本尊。就連髮型、配件等都被仿的一榻糊塗讓人生氣。

想到以前在上班的時候也遇過這樣的人,不禁會心一笑。


那時候剛畢業出社會到第一個公司上班,完全一個小女生,公司裡的女同事年紀都差不多快三十,就我一個嫩的連十八歲都不滿。快三十歲的女人學一個年輕小妹妹的打扮,看起來更是有趣的很。

其實我也蠻後知後覺的,一開始只覺得說怎麼那個人穿的衣服很是眼熟,怎麼款式顏色都跟我穿的一樣?我買了新的戒指,過沒多久他也戴了個相似的,還興沖沖的過來說:你看!我這戒指跟你的好像噢!

我是直到有天,他打扮的像我某天穿的一樣,衣服裙子、耳環鞋子,連我新買的髮箍款式都給照抄了上去,遠遠看去還以為是另一個我出現,他連頭髮都剪了跟我一樣的學生頭哩!太扯了吧!

好像他做一樣的打扮,可以拉近他跟青春的距離一樣。可是看著這「超齡打扮」實在是讓人哭笑不得。

雖然有時也會參考雜誌上的服飾,但是我也不可能完全照著雜誌上的穿著去買衣服,總還是會加上些自己的想法,一樣的衣服如果換了不同的顏色跟配件,就是完全不同的兩種風情了。那時候我只想,那個女人還真是沒有自己的靈魂啊!活在別人的影子裡,有何樂趣可言呢?


模仿比抄襲好一點,有的模仿是從別人的創意找靈感,弄出個有血有肉自己的作品,抄襲就只會讓人一千一萬個不恥囉!

還記得之前頗負盛名的電影也是一樣,這麼熱騰騰的巨片,竟然戲裡的戰爭場景一模一樣的抄另部電影三百壯士場景,石頭、武器、士兵,取景、鏡頭,就只差在一個是外國片,一個是穿滿戰甲的古裝劇,兩張照片放在一起,相似度百分之百,倒底導演是把觀眾都當白癡了嗎?

這麼費資千萬的鉅片,竟然抄的這麼完全,大剌剌的連一點修飾遮掩都沒有,臉皮厚到子彈都穿不過了!


網路上也常能遇到這種抄襲大王,某些稍有人氣的部落格文章被如數複製,就連模板都給用成同個樣式,不知情的人,還真以為那是本尊的分部落哩!只可惜,這樣得來的人氣,大概也只有罵名而已。活在別人的面具底下,真的會比較快樂嗎?我不知道他們圖的是什麼?

因為以前遇過那樣的「照抄同事」,所以就很不喜歡有人東西弄的跟自己一樣,以前的部落格,背景、圖片都是自己來,完全的別無此號,要是有人偷了我的圖,馬上就看的出來,哈!自己畫的圖難道還認不出來的嗎?

後來漸漸的覺得這樣也蠻累,常常為了改版,畫的腰酸背痛,漸漸的偷懶開始用起別人做好的模版就好了。

雖然如此,但還有點堅持是一定要的,部落格裡的文章,一定要是我自己一字一句敲打出來,別人的,我可不要!如果連文章都要用別人的,那真的連玩部落格的樂趣也沒有了!沒有靈魂的人,過著沒有靈魂的人生,沒意義到連行屍走肉都比不上呀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i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